性革命之后,女人难道不会光为了好玩而做爱?有些人会。但是大多数女人说,她们比较喜欢有感情的性爱,然而偶尔她们也喜欢在男人堆里打滚。
13%的女性说她们喜欢逢场作戏,甚至一夜风流:
“有时候我会喜欢跟不同的男人做爱。为什么?因为想要不同的体验,每一个男人都有不同的味道。”
“我已经知道没有一个男人能满足我所有的需要,所谓专情不过是浪漫的梦想。我不知道我到底能不能完全专一地对待一个情人。如果你有固定对象,同时又和另一个男人做爱,那不要紧,只要不被你的伴侣发现就好,尤其是遭遇挫折,需要温情滋润的时候。”
“我这辈子就数在巴黎那次的邂逅最为热情,我完全陶醉其中。那是一个短暂的插曲,真正巴黎式的一见钟情。我在咖啡店遇见我的情人,接着三天三夜都跟他待在旅馆的房间里。他是那种出色的男人,高大、英俊——就是在理论上会吸引我的那种男人。后来由于他要去伦敦,所以我们在地铁站分手。那天雨大得让人睁不开眼睛,夜空中,凯旋门的轮廓依稀可辨,后来我再也没有见到他。我不后悔,我在想,我可以好好利用下次的巴黎之行。”
“我曾与人同居6年,我连自慰都没有过。然后有一天我突然又对性充满了好奇,这一次我实验一个新方法:逢场作戏,也就是,我在酒吧里寻找对象,因为这样比较可能会成功。我这样子生活了一年,感觉很好。我宁可过这样的生活,也不要痴痴等待特别的人出现。我把爱和感情都埋在心中。你得小心不要得病,但是跟陌生人做爱是很有趣的,因为你可以自由发挥。既然他们不认识我,也就无法期待我下一步会怎么做。因为自由,所以我发现我可以在性交中自慰。现在如果我带回家的人很糟糕,或有什么大缺点,或者是人虽好,但却不顾我只要他自己达到高潮就好,我也不恨他们,反正我一定让我自己爽快为止!所以我的压力减轻了不少。”
“我24岁时第一次有外遇。感觉上很美妙、很热烈。我钓上那个男人的时候已经醉了,我先前的性生活并不如意,那一次的滋味很美妙,是一个刮大风下大雨的夏夜。他的窗户没关,做爱时,雨就打在我俩身上。我觉得很特别。他的眼睛是绿色的,眼角斜往上方。我没有真正达到高潮,也没有觉得情欲高涨,但是第二天早上我们四目相对,我心里好兴奋。我们后来没有见面,因为我告诉我男朋友了,他嫉妒得要命。我连着好几个月做梦都梦见那个男人。”
“性生活?我没有性生活,但我偶尔会和朋友(我女朋友的男朋友)搅在一起,我的女朋友并不生气。”
“我现在26岁,单身,是个医学博士。我的性欲真的很强,而且遇到不少可爱的男人,多得我不知道我以后到底能不能专一。我大概有意想要试一试欲望吧,探索男人的身体——我爱他们的胸膛、肚子和侧腰……”
“我在外遇时,总是挑选那种只想要一夜风流的男人。这样的人最适合我。”
另外有位女性好奇地问:
“我真的很想知道有没有别人像我一样,即使完全不认识对方,也能感到最极致的身体接触。”
此外还有53%的女人幻想着非常自由的性生活,但也很担心这种念头会使她们变得性欲太强:
“假如能让我自由选择,我要每天与不同男人共度夜晚。”
“有时候,我会想象我自己非常自由、非常性感地在床上迎接许多不同的男人,有自己的事业,过着没有意义但却很刺激的生活。有的时候,我会想象我自己跟着一个男人,生了许多孩子,偶尔有外遇。不久前我听我阿姨说,我母亲生前太过紧张,所以有点神经过敏,她根本不爱我爸爸,只是为了怕会变成妓女才嫁给他的。最近我男友出门旅行之后,我有过几次一夜风流。我发现我很喜欢给人性与爱;我喜欢让男人觉得我很美丽,因为我而感到兴奋;我喜欢两人做爱的那种亲密感。但是我得承认我真的每次都喝醉了,因为我担心我会就此变成妓女。”
社会仍禁止女人做这种幻想,然而根据海蒂报告,大多数女性的幻想中都包括了陌生人、杂交、大量性伴侣等等。但是幻想并非真相,而且女人的幻想未做充分的分析,因此无法据上综合利用简单的类比。
有位年轻女性,对于她某次离家时所犯下的“可怕的罪”,感到无比懊悔:
“我最大的一次错误就是在16岁去欧洲和一个非常奇怪的家庭同住的那一个月。虽然我的高中成绩单说我擅长说当地语言,但其实我讲得并不好,我很想家,觉得迷失,觉得到处都与人格格不入。于是我开始和男孩子约会,因为我知道这样会使我受欢迎,变得很抢手,而且会让我有事可做(我觉得我的接待家庭不是真的欢迎我,而且他们那个跟我同龄的女儿很讨厌我)。我跟他们住了一个月,可能给他们一个错误印象,以为美国人都很随便。因为我跟9个男孩子睡过觉(把童贞给了一个我只认识3个钟头的家伙),吻过的至少有15个。我根本没有想过我做的是什么事,要是想了准会疯掉。
“直到今天我仍相信我会这样做是因为心理不稳定。我待在那儿的时候,觉得那不是自己,而是另一个人——难道我会没有避孕就和不同的陌生人做爱15次吗?不太可能吧——我一定是变成另一个人了。
“最后,我终于能面对这整个事情。现在我不会再在照镜子时,觉得自己是一个可憎的妓女。我可以接受我的确和那么多家伙有关系甚至上过床而不会觉得自己很糟糕。”
多数女人喜欢兼具情感和被尊重的性关系
大多数单身女性说,她们试过与不同的情人发生关系,而不把爱当做是必要条件。但事实上,很快她们就觉得厌烦了,觉得一点意义都没有。62%的单身女性说,她们不喜欢和一大堆男人睡觉,和一个又一个的男人相拥:
“我试过杂交,但是我无法做下去,因为它似乎没什么意义。有时候我可以把它当件礼物般享受,但是我讨厌跟一个又一个男人上床。”
“我的性生活像个陷阱,我不喜欢和每一个人都做爱,要是根本不做爱,我会觉得好一点。我还没找到适合我的人,有时候会寂寞,但是我尽量克服。”
“上高中的时候,我和几个经常碰面的男孩子上床,那真是太可怕了。我知道他们都是不认真的人,当然,他们其实也不是什么朋友,而我感到对他们的尊重都慢慢地消逝了,因为他们要的只是没有责任的逢场作戏。现在我跟他们其中一个人勉强还称得上是朋友,那是因为我设法忘掉我们睡过这件事。遇上这种年代实在不好,性爱随手可得,长久的关系却遍寻不着。”
24%的女人说,她们觉得——深深地觉得——没有结婚或没有深情却与人上床是不对的:
“我和男友在一起时最热情,不过我觉得我和一个有承诺的人热情没有关系。我要是对一个我一无所知、或是不怎么欣赏的人真的热情起来,偶尔会有罪恶感。”
“我要是一直换男人,会觉得自己骨子里自甘堕落。我喜欢稳定的关系。”
“我单身时的性生活简直一无是处,我老觉得自己像个妓女似的。”
有位二十出头的女性解释,她为何会觉得自己没有权力和“合适”的男人以外的人做爱:
“我曾经和我并不是真正喜欢或者自知不适合我的男人做爱。我想要拒绝,因为我觉得这整件事并不明智。但是一碰到他,我总不能自持。我想男人对于一夜风流较随便,但是社会上却不会追究男人这种行为——男人就是男人。”
根据本研究的单身女性表示,一般而言,男人不会像女人那样把性和感情连在一起。或者,就如有位女性所说,大部分男人的感情只维持到上床为止:
“在我的经验里,大部分的男人只想要上床,如此而已。这个社会似乎使得男人拥有不真实的性需求,大部分的男人可以很容易就把性和爱分开。”
“我认识的女人里,包括我在内,都曾跟男人有过恼人的关系。我们爱上了错误的男人,把爱情看得比他们还要认真。女人会把性的表示和爱情连在一起,我们认为它反映了我们真实的情感。但是却有另一半人类不这样想,实在难以解释。特别是,我认为大多数女性,在以性行为来表达她们的感受(爱?)的时候,会感到一种情感上的联系。大多数女人把和伴侣发生关系当做是种承诺,但是一般男人不会因为这个理由而做爱,所以我们才会觉得情绪很坏。”
83%的女人表示,她们喜欢在带有感情的情况下做爱:
“我有很多机会,但是我想要的不只是性。我想要的是跟一个很重要的人一起,我自己就可以有性,但我喜欢约会的感觉。”
“我喜欢做爱,但是我不愿意在不好的关系中做爱。”
“没有意义的做爱比根本不做爱的感觉还糟。也许在寂寞的时候,可以接受一个差强人意的男人,但是对方至少要能给你温暖和友谊。”
“性爱最美之处在于你会觉得自己是唯一的,而且觉得很兴奋。最糟之处在于有种无力感,不知道对方是否看重、欣赏你,不知道事后他还会不会尊重你。”
“许多女人因为男人不把她们当做人类尊重而感到失望,他们只想要她的身体以便插入。我知道,因为我就有这种感觉。”
“我认为女人在心里会将性和感情紧紧地连在一起,也许这是因为社会上普遍存在好女孩的禁忌,因此女人若是在性方面自由的话,没有不被称为妓女的。”
虽然大多数单身女性想要有感情的性爱,但这并不表示她们都想结婚:
“我对婚姻存有怀疑。在感情上,我可以接受婚姻,但在理智上我一点信心也没有。对我而言,最好的关系就是彼此都很专一,各自拥有住处,但是花很多时间相伴、吃东西、讲话、做爱。我喜欢保有自己的隐私。”
“我是单身,和一个已婚的男人有来往。当我们两人都有空的时候才见面。我不打电话给他,都是他联络我。有时候我有空,有时候我没空。这像什么呢?我只是让彼此的性需求能够配合。我们在床上都很放得开,而且很满足。我也和别的男人见面,我们之间不可能完全平等,因为他已经结婚了。”
“最大的问题?我觉得也许麦可不知道我有时候心里很矛盾。我觉得我一头栽进这个关系里,但偶尔会觉得怪怪的。对我而言,最好是彼此保持独立和自由,而且当我觉得受不了的时候,能够后退一点。”
换言之,女人喜欢偶尔寻欢做爱,但是那种游戏般、不被尊重的态度和双重标准,使她们受到伤害,并且不相信男人:
“我认为,对单身女子而言,性爱最糟糕的地方在于你得玩一场性爱的游戏。与真正的性行为相比,我想不出有什么事比这更糟糕的了。”
如果女人爱的是性爱本身,而没有感情相连的话,会被人视为是负面的女性典型,如妓女或是太自由等等,女人总是不可能有这种经验,或者享受这种经验。特别是男人在性爱中的态度,或是他与女人相处的态度,使得女人无法表现得很自然。无论如何,这并不是说杂交是女人或男人的自然状态,但这是社会检验男女的方式之一(6),社会认为这只适合某一部分的人。
女人有权想要性爱,而且她们对性爱的感受差别很大。但是现在的社会环境仍然提醒我们,以没有偏见的态度去做爱的女性不值得尊敬。虽然男人可以这样做,并被鼓励去“撒下野种”。
女性的征服——卖弄风情、利用男人
卖弄风情,与男人共享乐趣,有些女人用这种方式征服男人,也就是说,让男人爱上她们、追求她们,表现出需要或渴求的态度。有些女人会觉得这样做使她们非常满足,因为这样可以使男人的优越地位受挫。
大多数女人认为调情的最高点是征服,而这种情感上的胜利发生在她让他想要她,而不是她让他上床的时候:
“在我们做爱之前,在我们接吻和抚摸的时候,我觉得最有权力,这是实现自我的过程。”
“我13岁时便开始约会,我一直对男孩子很感兴趣。这是因为他们总是奉承我——我不习惯被人家喜欢(我父母亲不喜欢我)。我总是和许多男孩子约会,我最爱他们追求我的样子,好刺激。”
“我在他胸前撒娇的时候,他会想要我想得发狂,这是我最陶醉的时候。”
“我喜欢跟男孩子调情。你知道的,就像是实现自我的过程,穿着紧身的衣服,让所有的男人都为我痴狂。”
“跟男人在一起时,差不多每次做爱我都有种胜利的感觉。我喜欢引起他们的注意,虽然我知道引诱他们并不是真正的我——那只是我的身体。我不管,毕竟这辈子没有多少人爱过或注意过我。”
有些女性运动者指出,化妆和“女性化的计谋”象征着这个文化要求——女人必须取悦、吸引男人。但是某位女性相信这个观点有正反两面:“我认为女人味是女人所创,用来征服男人,得到她想要的东西的手段。它的表现方式是受害的形象,需要男人的怜悯。既然男人掌控权力,女人只得使用这个方法控制男人。她们了解男人对性爱的需求,就设计出‘女人的计谋’来夺取男人的权力,我们今天还看得到这种情形。只要女人仍需要男人的怜悯,这个现象就不会改变。但是我不会认为打扮、做头发、化妆等有什么错误,这只是想要对世界呈现出较好的一面,用较有创意的方式来表现自己。”
事实上,这个问题非常复杂,不像早期女性运动和某些社会学理论所说的那么简单。
有所谓性权力这种东西吗
大部分的女孩子在小时候或十几岁的时候就懂得运用性权力了:
“我很诱人,这点我知道。我认为这是学来的,这是你小时候坐在爸爸的大腿上,一副很可爱的样子,大家都鼓励你这样做而得来的启发。突然之间,你发现自己在对男孩子做同样的事情,然后,你发现表现得有女人味一点还真不错呀。是呀,我知道如何应用我的优点,即使我很想要性,我也可以紧并双腿,用它来得到我想要的东西。”
“在高中时,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我以为我以后会为性杂志摆姿势。那样做似乎很光彩又很实惠,因为我的性感会使我有权力,所以我知道这点。男孩子很难拒绝我,我变成了调情专家,卖弄风情的人。”
“在我小时候,他们说我父亲很有感情——我睡不好,他就抱着我一夜不睡。但是我到了青春期时,我父亲似乎很不自在。人家都说我性感,不管那是什么意义,我想我就是从那时开始发现性感就是女人的力量。
“在高中的时候,我决心得到男人。男孩子们觉得我很有魅力,一开始我还有点惊讶,我知道怎么做。我又傻又可爱,还有点艺术天分,我的功课不是很好。我有几个儿时的朋友,却因为男孩子的问题而不再来往。”
从这些叙述中,我们发现文化对性的定义可以折射到女性心中,再由女性将之做某种程度的内化,正如弗洛伊德著名的对手凯伦·荷妮(KarenHorney)(7)的论述一样。
我们不仅应该要求男性认真地重新审视他们对于性行为、异性恋情的定义及双重标准,同时也希望他们不要认为应禁止女人的性感或感性,或是认为女人无权这样做——因为这样的评语只显示了男人的偏见。
女性运动曾经认为调情是应予禁止的行为,因为这似乎暗示着女人的服从性、女人在男性系统中低下的地位,因为这表示女人得“抓住男人的心”。的确,事实经常如此。但是调情也可能很有趣(而且给人暂时的权力),我们别忘了像玛琳·黛翠琪(MarleneDietrich)般的调情风格,在某段时期中,这种女人被称为祸水。时至今日,在麦当娜或其他女性摇滚歌手,甚至主演“朝代”(Dynasty)的琼·考琳斯(JoanCollins)身上,随处可见。多年来,调情这种风格一直被说成是种临死的挣扎,然而,真是这样吗?这个论点背后的假设,是在崭新而且平等的社会中,女人自然不会(男人也不会)用卖弄风情或是以魅力来迷惑他人。
但是女人脱下了美丽的衣衫,扬弃其狡黠的风格和性的计谋,就像“文化大革命”时,要求男女一律穿制服、不化妆、剪短发,在外貌上没什么两样。这除了使我们的生命更为贫乏之外,又能如何?这种狭隘的观点,只会助长独裁,而非带来平等。远溯自古老的文明之始(甚至之前,考古学家曾在两万年前的墓室中,寻得华丽的珠饰衣装),女人及男人便运用艺术的才能来装扮自己的外貌、修饰自己的言词。而且男人曾在罗马时代采取较为女性化的衣着打扮,尤其在十七八世纪,男人普遍穿着有波浪花边装饰的衣服和丝质的裤袜,并且使用香水。
在历史上的这些时期之中,装扮可能象征着认同男性,并尝试允许各阶级和不同性别皆可穿着一定形式的衣服(规定的制服),以此来达成消除阶级和性别差异的目的。但是,这种做法的目标——要使人人平等——虽然伟大,却未能奏效。让人人看来一般冷酷并不能使女人像男人一样有权力。的确,若要追求平等,可能得采取恰恰相反的做法,让女人保留她们所有的衣着风格和理念,并且鼓励男人也采取这样的观点。女性化的风格已经存在数世纪之久,而且可以继续让男人自在地使用。换言之,我们应该让每个人尽可能有更多的选择,也许,借此才能使我们的社会个性化,不会对个人强加僵硬的意识形态的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