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2:一招不慎,满盘皆输

凯文几分钟后就会赶过来,他想约我出去寻找艳遇。

我还穿着平角短裤。我的天,我有好几天既没洗澡也没刮胡子了!当我看着镜中的自己时,仿佛看见阿拉法特的鬼魂正在密切地注视着我。

我正在创作的一本书,还有14天就到交稿的截止期限了,因此,我真的不应当外出。可是,长时间盯着电脑屏幕苦思冥想,让我不胜其烦。我已经接连工作了3个星期,该是再次和活生生的人打交道的时候了,不然我那些把妹技巧都要生锈了。

我必须先把自己好好捯饬一番。那块有点儿破损但总能给我带来好运的前苏联生产的“瓦斯托克”军用表,不知是何时溜到了厨房,头朝下地躺在案板上,上面沾满了花生油。我该打扫一下厨房了。要是有人在这时光顾寒舍,我会感到无地自容。

我应该把这件事记到我的清单上。我首先需要找到那张清单,它可能就放在我钟爱的那条“李维斯”牛仔裤的裤兜里。那条牛仔裤夹在一大堆衣物当中。我要穿的东西都放在那里,它们散发的气味,还没有难闻到让我无法收拾的地步。那一大堆东西,就像是一个我每天用来确认自己的身份、感受自我存在的祭坛。

我昨晚想到过要买一本书,我也应当记到那张清单上。可是,那究竟是一本什么书呢?好像是一本关于如何在一年时间里,即使不上班也能够快乐生活的书。

“见鬼!”手机响了一下,是凯文的短信。我忘了凯文马上就要到了。“振作起来,尼尔!凯文需要你做他的灯泡,配合他同南加州那些漂亮女人搭讪和攀谈呢。”

我抓起那条“李维斯”牛仔裤,闻了闻它的味道。那种味道就像是澳洲坚果和麝香混合在了一起,就这样吧。

当我打开门时,我正要套上牛仔裤的另一条裤筒。凯文一脸坏笑地看着我:“嗨,你就打算这样出去吗?”

我没时间和他瞎扯,我还需要找到一件衬衫。那是一件很酷的衬衫。它应当不在我的那堆衣物中,因为如果它很酷,我上个月就可能穿过它。如果我上个月穿过它,它就肯定还没有洗过。

我终于找到了那件黑色衬衫。黑色永远会让我显得很酷,它是时尚男人的标志之一。

我抓住以前去伦敦时买的那条领带的一角,把它从那一大堆衣服当中抽出来。领带看上去有些起皱了,可能在上个月我凑巧把它洗了。

只剩下一条腰带了,我不得不再次搜遍那堆衣物。我的每一件衣服都有一个故事。那件浅黄色的T恤衫,是7年前我在波士顿家储存代售商品的货栈那里买到的,当时,只要一美元就可以买一磅重的衣服。

“哥们儿,如果我们不能早点儿过去,那里就会人满为患,哪里还有我们的地方?”凯文说。他来得很晚却要对我不耐烦,好像我是一个拖油瓶。

权且把这条宽大的灰色领带当腰带用吧。可是,总应当在脖子上挂点儿东西。那种带有缀饰的项链如何?太花哨。鞋带呢?太细r。那种用来包扎圣诞节礼物的红绸丝带呢?不错,它就像是天然去雕饰的绸布领带。

“准备好了吗?”

“好了。”

“就这个样子?”

“这样就可以了,把妹靠的是个人魅力。”

凯文是我的朋友,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朋友。要是我的车坏了,可别指望一个电话打过去,他就会开着车过来接我。只有当我们一起外出把妹时,我们才会显得十分亲近。

“你还记得我前几天晚上给你打电话说起过的那个女孩吗?”当我打开车门时,他问道。我的驾驶座位上堆满了可口可乐的瓶子和红牛饮料的罐子。“我昨晚把她带回家里,就在我们打算一起洗鸳鸯浴的时候,我妈突然从亲戚家里回来了。”他说。

还有一罐宝贵的红牛饮料。我需要补充能量。

“她把我们的好事都搅黄了,真倒霉。”

同样倒霉的还有那剩下的唯一一罐饮料.囡为凯文一屁股坐到了它上面。

我感觉头昏脑涨的,我得让自己清醒一下,越快越好。我用力拍拍手掌,摇摇脑袋,清清嗓子。

“快,快!”效果不错。

“你在干什么呢?”凯文问。

“热热身。”

我们行驶了2.3英里的路程,赶到了詹姆斯海滩酒吧。我把钥匙交给管理车位的服务员,一脸微笑地走选酒吧。

在那里,女人充斥了每一个角落,她们一边饮酒一边说笑。每一个女人都是独特的,你能够感觉到她们对于吸引异性的强烈渴望。

两个20多岁的女孩坐在酒吧的一角,显得百无聊赖。

我必须找人聊天,不然,我的大脑一晚上都会昏昏沉沉。我感觉凯文在后面推我,他想把我推向她们。我真应当把凯文的这只手砍下来打包,邮寄给那些不敢主动接近女人的男人。

“你们认识我的朋友凯文吗?”我问,“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具有真正的犹太血统,同时又是天主教徒的摇滚乐队成员。”

“他是什么?”一个女孩问。她有着模特一样修长的身材,一头浓密的金发,海胆一样的肤色,穿着一件缀有花哨的彩色纽扣的白色夹克衫。她会让你联想起在某家书店的结款台附近,负责向顾客发放推荐最新图书出版目录的女孩。

“他是乐队的。”我再次说道。

“是吗?那么我也是。”她说完,就咯咯地笑了起来。她很友好,还有几分温柔之气。我倒是没指望她会把我当一回事,只觉得她的友善可能完全出自职业习惯。

她的朋友穿着一件紧身白色长外套,身材很结实,留着长长的黑发,长着瘦削的面孔,就是你在健身房会经常遇见的那种女孩。

我需要再次到健身房锻炼了,还要吃更健康的食物。而且,每天晚上都要用洁牙线清洁牙齿。我已经丢掉了这些好习惯。

“你的手表上是什么?花生油吗?”那个书店女孩摸着我的手表问。

“不要这样粗暴地对待它。是花生油不假,可这是一块老牌子的前苏联军用手表。它值一大笔钱。”

当我们开始和书店女孩还有健身房女孩交谈时,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两对。为什么我讨厌写作?因为把妹比那有趣多了。

“你只有一辈子好活。”我对书店女孩说。这句废话其实不是我说的,它出自约瑟夫·坎贝尔那个已故的研究神话学的教授之口。“马克思告诉我们,我们的一切弱点都应当归咎于社会;弗洛伊德告诉我们,我们的弱点应当归咎于父母;而占星学家告诉我们,我们应当将弱点归咎到宇宙身上。”我接着说。

我脑子里的那团朦胧的雾气已经散了,很快就找到了昔日的那种感觉,这让我十分欣慰。我总是忘记一件事:初次见面时,你应当让自己显得更礼貌、更含蓄些,不然的话,她们会认为你有所企图,想从她们那里得到什么——还用说吗,我当然想从她们那里得到点儿什么。“但是,真正应当受到指责的人是你自己,因为你没有勇气去展示一个完整的、真实的自我,因为你没有按你的愿望行事,也没有利用摆在你面前的机会,并且选择那种你潜意识中最最渴望的生活。”我继续说,她听得热泪盈眶。

“谢谢你,约瑟夫·坎贝尔。”我在心里暗想。我抓住她的手,她也把我的手握紧了,我感到很温暖。我忘了剪指甲,必须把这一点也增加到清单上。我的口袋里总是放着一张清单,我会随时把想到的事情写在上面。

“这正是我需要听到的话,”她又喝了一口啤酒,“因为我怀孕三个月了,我现在有很多问题要问。”

出于某种原因,她的这种问题一点儿也不会吓着我。我看看那个健身房女孩。凯文正在揉捏着她的肩膀,一边在她的耳边低语着什么。我可以想象,他正在试图从这个女孩身上找到机会,为昨晚被破坏的“鸳鸯浴”得到补偿。

书店女孩告诉我,她现在和男友同居,她非常爱她的男友。她又补充说,她的男友已经结婚了,有两个孩子,他很爱他们。

夜色渐深。

记得有一次,经人推荐,我在一家酒吧结识了普林斯(一位美国歌手、吉他手及歌曲作家的原名。他喜欢用衣着和表演来让听众感到兴奋和震惊的效果。他是20世纪80年代最成功的歌手之一。——译者往)。普林斯曾问我是做什么的。我告诉他,我是写书的。他问我是写哪方面书的,我说我写的是关于人生的黑暗面的。“为什么要写黑暗面呢?”他问。

“因为这更有趣,”我对他说。

“但是,光明的面也很有趣。”他提醒我说。

我希望普林斯现在就在这里。他会发现他说错了。在这个酒吧里,每一个令人兴奋的艳遇,本质上都属于黑暗面的范畴。那些自称向往光明的人现在正睡大觉呢,而且正梦见黑暗面。因为你愈是压抑黑暗面,它就愈是变得强大,直到它为自己找到出路为止。我也会做梦,会梦见天使,梦见松糕,还会梦见大狗熊。我只有在睁开眼睛时,才会看见黑暗面。在今天晚上,那个黑暗面似乎就是跟前这个女人,这个生活在崭新时代的高大而又强壮的孕妇,正在和她挚爱的已婚男友同居。

“把我们送到我们的汽车那里好不好?”当酒吧即将关门时,健身房女孩问,“这么晚了,我们俩害怕走夜路。”

“那要额外收费的。”凯文打趣道,她们并未发笑。

“等一下,我们得和我们的朋友打个招呼。”我们在这里当然没有朋友,这是凯文准备单独和我商量鬼点子的方法。好极了,因为我一向就喜欢搞点儿策划什么的。

“这样吧,”我开始和他密谋,“我们就对她们说,朋友把我们扔在这里了,我们需要搭她们的车回家。”

“好主意。那你的车怎么办?”

“把它交给服务员照管就是了,明天我再来取。”

那两个女孩毫不犹豫地答应送我们回家。你既可以独自回家,也可以和别人一起回家——只要一个简单的计划,就可以决定最终的结果。

于是,我们手挽手地沿着街道向前走。我们保护她们免受野兽的袭击,她们使我们不必亲自驾车回家。这是一个公平的交易。

“哇,我们简直就像两对情侣。”书店女孩说。她太高大了,我的脑袋只好靠在她的肩上。既然她并不在意,我也不在意。

她们的车是一辆宝马跑车,这意味着她们肯定有能力留给那个服务员足够的小费,说不定她们也有一个与我们相似的计划呢。

书店女孩想为我展示她的音乐才华。我心里并不十分情愿,但这可以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好好酝酿下一步的计划。

“好啊。”我对她说。不过,这会儿听她唱什么歌曲真是太傻了,这让我感到闹心,于是我接着说:“但现在风太大了,没法听清楚歌词,还是等回到家上楼以后再唱吧。在安静的环境下,我们可以更好地欣赏它。”

她同意了。女人才不傻呢,她知道她答应的是什么。

我们停好车,手拉着手走到我的房间门口。空气里散发着欲望的气息,四周漆黑一片。

我把手伸进口袋里去抓那串钥匙。

没了?!

我什么也没有摸到。

我又把口袋掏了一遍,仍然一无所获。我不免焦躁起来。镇定,一定要镇定!我预感到一个美妙的夜晚就要化作泡影了。

现在,两个女孩有些不信任地看着我。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她们体内的酒精越来越失去了作用,她们也会变得越来越清醒。她们也许会改变主意的!

稳住,一定要稳住。没必要惊慌,我再次提醒自己。很显然,我一定是带了钥匙的,因为我是开车去的那家酒吧。或者是因为……

该死!我真是个傻瓜。我把车交给了停车场的服务员,他还拿着我的钥匙呢,而我现在被锁在外面了。

我眨巴了一下眼睛,立刻就想到了一个办法。是的,我总是有办法的。

“我把钥匙留在楼上了,”我对他们说,“不过这不是问题。我可以爬到阳台上。我经常这样做。”

其实我从没这样做过。

“你住在几层?”健身房女孩问。这个问题问得好。

“三层。你们在这里等着,我一会儿就能搞定。”

我跑到楼房的侧面,抬头看了看。可以爬上去。这不过是小菜一碟,我能搞定的。

我必须马上行动,不然就会失去这个天赐良机。

我相信我能做到,没问题。要是我摔下来,那就死定了。

那两个女孩也走了过来,抬头看了看楼房的这一侧,脸上露出怀疑的表情。

“我有些累了,”书店女孩说,“我该回家了。”

我觉得她说得对。毕竟,她现在怀着身孕呢。我原本就不应当打她的主意。

“只需要一会儿就可以了,”我对她说,“你们还是回到门口等着吧,我一会儿爬上去,就可以打开门,让你们进去。不要担心。”

该是采取行动,挽救这个浪慢之夜的时候了。

我抓住了一层的窗户围栏。它有些松动,我感觉脚下直晃悠。我以前可是从来想过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上楼。我必须加快速度。

转眼之间,我就攀住了二层阳台的底部边沿,我试图翻身爬到上面,但我的胳膊在发抖。我真不应该停止健身。我的两条腿拼命蹬住下面的栏杆。我开始大口喘息。紧绷的“李维斯”牛仔裤,大大影响了我的攀爬速度。

好了,我现在必须把上半截身体挪上去。动作一定要轻,如果弄醒了别人,他们会报警的,也有可能朝我开枪。

我现在已经登上了二层的阳台。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中,只需要把刚才的过程再重复一遍。这样,我就可以到达第三层阳台,进入我的房间,和那个女孩共度良宵。

我伸开双臂,抓住三层阳台的底部边缘处,然后把上半截身体提到上面,两只脚用力蹬住二层的窗户围栏。我就快到家了。只要把整个身体完全提上去就大功告成了,我可不想让我的双腿长时间悬在半空中。

但是,好像出了一点小状况:我无法向上移动。我的腰带代用品——那条领带好像被什么东西钩住了。目前的这个姿势,使我无法看清那是什么东西,可能是一颗钉子。

我只能使用蛮力了。我狠命地抓住阳台的栏杆。我的胳膊感到酸痛。栏杆开始朝我这边弯曲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伦敦生产的领带果然坚韧耐用。

想想办法,尼尔,快想想办法啊。你比那颗钉子聪明多了,

街道对面是一家旅馆,也许我应该向站在窗口处的人求助。可是他们又会怎么做呢?他们可能会给消防局打电话,结果鼓捣出一个很多入围观的大场面。

我暂时只能下撤,没法继续往上爬了。

我退回到二层,我的领带也终于摆脱了那颗可能是用来挂花盆的钉子。

我站在二层阳台上,解下那用作腰带的领带,把它塞进裤兜里。牛仔裤从我的屁股卜滑下去一半儿。如果不把它们脱掉,我就不可能继续爬上去。我得先把它完全脱掉。

我脱下皮鞋,紧接着又脱下牛仔裤,身体倚靠在围栏的边缘处,瞄准了方向,想把它扔到三层阳台那里。它却落到了下面的人行道上。

当我俯身朝下看,想知道我的牛仔裤是否安然无恙时,我注意到了街道上闪烁的汽车前灯。是那辆敞篷跑车。姑娘们正要离开。这个美妙的夜晚就要被毁掉了。

唉!我原本应当留在家里写作,为什么要让自己被凯文说服,去做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

“没关系,”当我正在穿皮鞋时,凯文对我喊道,“那个结了婚的女孩一会儿就回来。”

他的声音太大了,会吵醒整座楼里的人。

“我认为,我们有她一个就够了。”他大声叫道。

“嘘——”我提醒他。

我眼前这个房间的灯亮了起来。我就站在他们家的阳台上,而且仅仅穿着一条平角短裤和一只长筒靴子。

要摆脱这种尴尬的处境,只有一个办法。我抓住上面的围栏,爬到围栏顶上,然后跳上三层的阳台。这一切进行得如此之快,加上我又那样惊慌,以至于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做到的。或许这足以证明进化理论的可靠性。当然,可以肯定的是,假如我真的拥有我的远古祖先——那些猴子的攀爬基因,即使不写书,我也能够生存下去。

这真是一个糟糕的夜晚。我的房间凌乱不堪,衣服丢得到处都是,我的心脏还在狂跳不止。我还得考虑如何把另一只靴子从二楼阳台上捡回来,对了,还有那条掉在街道上的牛仔裤!我还要把汽车和钥匙从2.3英里以外的地方弄回来。

我必须把这些记到我的清单上。但是,我首先一定要查看一下邮件。说不定有哪个重要的邮件需要马上处理昵。电脑屏幕的光亮和硬盘驱动器发出的“嘶嘶”的声音,可以让我的神经安静下来。这是我的领地,这是我的丛林。

克里斯汀就要进城来看我了,她说,她想我想得要命。我的朋友梅格努斯,想介绍我认识几个挪威籍的说唱乐歌手。还有,演员斯蒂芬·林奇希望我把我写的关于他的那篇文章的剪报寄给他。

我的那本书两周以后就要交稿了,我眼下不可能做其他任何事情。所以,我给克里斯汀写了回信,告诉她我正在写一本书。不过,她可以在本市多住一段时间,希望她能够理解我的苦衷:我首先必须把书写完。我告诉梅格努斯,我正在写书,不过我可以和那几个歌手一起吃顿饭,我也需要吃饭。我还得告诉斯蒂芬·林奇,我现在太忙了,没时间给他寄剪报。

我还得修剪指甲。我现在就得把这件事记到清单上,免得又忘了。

有人给我发来了短信。谁会在这个时候给我发短信呢?

“你在上面干什么?”

“我这就下来。”

凯文坐在楼前,他对我很不满。如果他的汽车出了问题,也许我同样不是他可以求助的那种朋友。

“把那根带子从你的脖子上解下来吧。”他没好气地说,“你看上去太可笑了。”

我们等了好久,健身房女孩终于回来了,她告诉我们她很累,想回家。我觉得这样很好。毕竟她已经结婚了,我们的确不应当同一个有夫之妇胡来。

有时候,出错只是因为个小小的原因。无论怎样,我得抓紧时间写完我的书。只剩下14天的时间了。不对,现在只剩下13天了。

而且,写完一本书并不容易,需要长时间的艰苦工作,需要大规模的构思和策划。好在这些都是我所擅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