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选的生活方式

生活方式、性格,并不是与生俱来的。生长在同一个环境的孩子们生活方式却会不同,这种事实只能说明孩子自己做出了判断、选出了生活方式。

“性格绝对不是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与生俱来、被外部所赋予的。它像一种使用指南那样,像影子一样缠着人、不管在任何状况下、不用考虑太多、用既定的统一表现去呈现你自己的人格。性格与那些与生俱来的力量、倾向无关,在最早期阶段就会形成,有了它,人就会保持一定的生活方式。”(《性格心理学》)

如果说生活方式、性格不是天生的、而是后来所获得的,那么必要时,直面一个问题,人就应该能采用与平常不同的方式来处理。只是这毕竟是长期以来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如果用别的东西替换掉,难免会陷入混乱。所以,即使不够自由、不方便,也会固执地继续沿用以前的生活方式。只要继续使用以往的生活方式,相对来说还是容易预测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阿德勒说道。

“假如我们为‘人生赋予’了错误的含义,又假如我们对问题、课题采取错误的解决方式从而导致接二连三的倒霉和不幸事件发生,我们也不会因此而放弃人生。我们对人生含义的错误认识,将通过当时状况的反思、承认错误、重新调整统觉(Apperception)的过程而获得纠正。”[《有关人生之意义的心理学(上)》]

有一种人在与他人擦身而过时,看到对方的眼神漂移到旁边,便会认定对方是在有意躲避自己;还有一种人碰到相同情况时,会认为对方是对自己有意才会这样做。这两种类型的人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里。前者,也会羡慕后者能这样思考,但是实际上,他们是不会改变自己的这种看法。要想做到后者这一点,首先,就得认为自己有魅力。但是,一旦把自己想成是有魅力的人,就等于向未知的世界迈出了一步。不和人深交,就不会受到伤害,也不会遭人背叛。他们就是因为不想遭遇这种事,固执地坚持不方便的生活方式。我们在前面谈到过,生活方式有静态定义和动态定义。两者并非无关。将这个世界看成是危险的,把他者视为敌人的人,是不会积极和他人接触的。相反,把别人看成是伙伴的人,是不会迟疑和犹豫结识他人。前者是因为不愿意和他人有交点,所以不会视他人为伙伴。不是生活方式决定行动方式。而是,人在采取一种行动时会选择可以将该行动正当化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