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共同体的中心—为了明白这个道理,我们首先必须明确的一点就是他人必然是超乎我们理解的存在,我们不可能完全理解他人,同样的,他人也无法完全理解我们。
其次,我们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控制他人。阻碍我们的意愿、与我们的想法迥然不同的人必然是存在的,有的人认为,遇到这样的人时只要态度强硬就能够解决问题,其实不然,我们只能坚持不懈地努力说服他们。
前文中我们谈到,人拥有自由意志。但是,拥有自由意志的当然不只是我们自己,他人也和我们一样拥有他们的自由意志,所以我们不可能像移动物体那样控制别人的行为。反过来我们也不会为他人所控制。
他人是无法理解的,也是无法控制的,认识到这一点对于摆脱自我中心性是十分必要的。
认为自己是共同体中心的人,从来都只想到他人能为自己做什么,并且他们会利用那些愿意为他人付出的人的好意。阿德勒把这种行为称为“榨取他人的共同体感觉”。
他人为我们提供的帮助是他们的善意而非义务。有的人却会因为获得的帮助和自己想要的不同而生气,这是毫无道理的。
如果能够像上文所说的那样看待他人为我们的付出,那就一定能理解,我们不是共同体的中心,并且他人不是为了我们而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