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勒所说的“共同体”(即“礼俗社会”)是与意味着目的和利益的“法理社会”相对应的。礼俗社会本来指的是共同体内部十分团结,而对于外部世界采取敌对态度的一种社会形式。这样的社会,外来者很难成为其中的成员,即使一时被接纳,也始终只能以旁人的身份存在,无法真正融入。
但阿德勒所说的“共同体”却不能用以上的意义来解读。它是向外部世界敞开的共同体。
在这层意义上,共同体面对外部世界是无限敞开的。阿德勒用Mitmenschlichkeit这个词来表现“共同体感觉”。这个词的意思是人与人的互相关联(mit)。与我们相关的人并不只是共同体内部的人,也有共同体外部的人。
一个律师问耶稣,怎么做才能长生不死。耶稣回答他:“要爱你的邻居。”律师问:“谁是我的邻居?”耶稣没有直接回答他的这个问题,而是讲述了一个撒玛利亚人的例子。
一个犹太人被强盗袭击,倒在了地上。祭司和路人都装作没看到的样子从他身边经过。只有一位撒玛利亚人看到伤者后,动了恻隐之心。他用油和葡萄酒倒在犹太人的伤处,为他包扎好,然后让他骑着自己的驴子,带他去了旅店。第二天还替他支付了住宿费。本来,犹太人世世代代都与撒玛利亚人为敌,但对于这位撒玛利亚人来说,受伤的犹太人只是他的“邻居”而已。在这一刻,国家和民族之间的异议都被放下了。不是出于义务,他是单纯地为同情心所驱使,才帮助了那位犹太人。
阿德勒所说的“共同体”的意义是十分宽泛的。它不仅指当下我们所属于的家庭、学校、职场、国家乃至人类,而且指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所有人类,甚至也指包含一切生物及非生物的全宇宙(《理解人性》)。如果能够这样理解共同体的意义,那么就不可能以犹太人的国籍为理由而不救治他的伤。
阿德勒认为这样的共同体是“无法企及的理想”
(《难以教育的孩子们》),它绝不是我们现有的社会。阿德勒提出的“共同体感觉”这个词似乎很容易令人联想到对于现有社会的归属感,但他的原意并非如此,他并不认为我们必须使自己适应某个特定的共同体。因为如果我们像对现有的社会产生归属感一样把自己封闭在自己所属的共同体内,与外部世界隔绝,而不考虑更大规模的共同体的利益,那也是不可取的。
刚才我们谈到了阿德勒用Mitmenschlichkeit这个词来表示“共同体感觉”的概念,这个词中的Mitmenschen(伙伴)和表示“邻居”的词(Nächster、Nebenmenschen)用法几乎相同。这里所说的“邻居”,就像前文故事中受伤的犹太人之于那位好心的撒玛利亚人一样,超越了国家和民族等属性的局限。
“问题的焦点并不存在于现在的共同体(礼俗社会)和社会(法理社会),也不是政治或者宗教上的形式。”
(《生活的意义》)
从时间上来看,共同体不仅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从过去到现在,再到未来,一代又一代的人类绵延不断,紧密相连。我们不能仅与同代人结为共同体,也必须要与未来将会出生的下一代人共生。不能只着眼于这一代的利益而不考虑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