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无论生活有多么不易,其中都存在着微小的幸福,而且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东西可称为幸福了。如果有人对于这种想法有所犹豫,那么他们应该是认为比起个人的幸福,更应把共同体的幸福置于优先地位。这里的“共同体”的意思,正如我们将在后文说明的那样,可以指家庭,也可以指范围更广的国家,而它的最小单位则是“我”和“你”。正如在刚才我们给出的养育子女和照顾老人的例子中,有些人就认为不可以把自己的幸福优先于亲子关系。
在养育子女和照顾老人的时候,我们常会自问:把不去上学的孩子和需要照顾的年老父母抛开不管,我们难道就可以独享幸福吗?但是,所谓的共同体的范围是可以不断扩大的。只要他人不幸,那么自己的幸福就是不被允许的,如果我们抱着这样的想法,那么正因为“他人”的范围是无限的,所以我们永远也无法幸福。
《维摩经》中说到释迦牟尼的弟子文殊菩萨前去探望生病的维摩诘。文殊菩萨问维摩诘,他的病因何而起,维摩诘答道:“一切众生病,是故我病。”维摩诘无法独享幸福而对他人的苦难坐视不管。
就不能独自幸福这一点而言,我的想法也和维摩诘的一样。确实,认为他人的苦难与自己有关,和认为他人的苦难与自己无关,这两种看法有着巨大的不同。但是,我们也不能因为这样就认为在别人受苦的时候自己就不能幸福。先于别人获得幸福是没有错的。
的确,这世界上还有很多地方发生着战争或经受着贫穷,很多人因此失去生命,或因贫穷而生活困窘。有人会因此而犹豫,自问是否可以厚着脸皮享受自己的幸福。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但这绝不是说我们漠视或舍弃那些正在受苦的人。我们更应该在努力改变这些残酷现实的同时,让自己成为榜样,告诉人们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人都可以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