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式异中求同,创造双赢

无关对错,只是对方与你的价值观差异实在太大有时候,我们被批评谩骂,实在跟所做的事情的对与错毫无关联,而是因为我们和对方的价值观差异过大,他们无法接受,于是对我们展开批评。我这里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和大家分享。底下这两篇短文,出自一位同样曾经就读于加州大学河滨分校(UCR)的校友道格拉斯:(一)

刚刚回了关于新生接机事宜那一栏的文章后,许多往事又突然涌上心头,想来写写我第一次来美国“被接机”时所发生的事。

我在2003年8月底踏上美国的土地,来接我的学长是一个舞蹈系的博士班学生。上了他的车后,当晚我们三个新生就住在他家。接下来三天,他只给了我们一把钥匙,然后让我们自生自灭。吃饭时间到了,他自己吃,然后跟我们聊天,我们就看着他吃。

白天,我们去外头的超市自己买东西果腹。他呢,则是不见人影。而晚上,他总是带不同的女生回家。

三天后,他很“勉强地”带我们找到了新家。而当我们点头答应住进去时,他的第一个反应是:“你们去签约吧!我回去把你们的行李从我家载过来。”于是,我们留下一个人在停车场等他,另外两个,包括我,就进公寓的办公室签约。当我们签完约走出办公室时,停车场上只有那位同学跟我们的行李,在大太阳下枯坐。学长呢?闪人了!

没有厨具,没有餐具,在新家附近,我们不知道去哪里买菜。顶着摄氏43度的艳阳,只能每天去对面的墨西哥超市买面包和牛奶,然后就这样解决三餐,度过了独自在异乡的第一个星期。

白天,我们走路去学校办事情;晚上,就啃土司、配牛奶,然后让自己早早上床。对了,他跟我们收的接机费是一个人四十块美金,而当时的油价一加仑比现在至少便宜一块美金。

Youdothemath!看他多会捞钱。

还好,在一星期之后,我们几个人在学校的餐厅里遇到一个跟我们一样,也是新生的同学,还有她的学长,ElbertChang。

当学长得知我们的状况时,他立刻在当晚带我们去吃了一顿buffet,那是一顿我们在饿了一星期后至今也忘不了的大餐。接着,他埋单。在我们露出惊讶的表情时,他只淡淡了说了一句话:以后你们也要这样好好照顾学弟妹喔!

吃完饭,他带我们去Wal-Mart买了日用品,厨具、餐具和所有我们需要的东西。也在这时我们才知道,原来K-mart跟StaterBrother’s就在我们家附近,走路只要十分钟的距离(相信我,在烈日下,你是不会有在异乡四处探险的勇气的,更何况我们没有车……)。

行文至此,看到这里的人应该都会很好奇,当初那个来接我机的学长到底是谁?其实他已经学成返台了,而敏感一点的人可能会猜到他是谁,因为他曾打着加州大学河滨分校舞蹈系博士的头衔上过电视,现在也在开课授徒。他哦,就是现在靠“搭讪技巧”在台湾骗吃骗喝的那个“搭讪达人”啦!如果还不清楚的话,就请去GOOGLE他一下!

(二)

郑匡宇你在搞笑吗?凭什么拿自己跟蒋友柏相比?难道你自己不知道你在UCRiverside的名声有多臭吗?只是台湾人不知道而已。我想,你应该跟你的“学生”们解释一下,为何当年你在UCR念书时,学长姐们都要跟新生说:“女生千万不要单独上Jacky的车子!”

我不仅认识你,还跟你在罗兰岗DimaondPlaza里的泰国餐厅里吃过饭,而且我还在你家里借住过两个晚上。不过,我想你不会记得我是谁,因为对你而言,当初的我没有任何的利用价值。

也许当大部分的人对你现在的职业有负面评价时,只是因为你给自己的头衔,但对我还有许多在UCR求学过或正在这里努力的人而言,讨厌你,则是出自于对你这个人行为、态度与价值观的不认同与不屑。

当然,人都有过去,也许现在的你跟三年前已是完全不同的人。所以,我依然祝福你,能达成你心中的梦想。

But,whocares?

你跟我说过的,你在这个学校里没什么好朋友的,不是吗?

自从你用“搭讪达人”的名号在台湾出现,我们这些讨厌你的留学生就一直很想上网聊聊你这位“舞蹈理论”博士在UCR的所作所为,不过你知道的,大部分的研究生都很忙,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有时间每天在国外跟各国美眉搭讪,磨炼你的把妹技巧。不过,周末嘛,趁着我有空就来跟您聊聊!

当然啦,跟其他研究生一样我也是很忙的,所以我也不会再留言!!Cheers,你想删留言就删吧!反正我是不会再出现的!加油,继续搭讪啊!

署名:你的校友

大家看到这里,不知道是否看出整起事件的端倪了呢?读完道格拉斯的说法后,再来听我详细道来事情的原委吧!

有时真理未必会越辩越明

当年我在Riverside的最后两年,因为已经没有公费的支持(公费的期限是三年),于是只能自己想办法赚钱。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外国留学生是不可以在美国打工的,即使要工作,也只能在学校里打临时工,领时薪大约7美元的薪水,好一点的则可以担任学校的TA(TeachingAssistant),一个月大约有1500美元左右(我干过3年,不过后来加州财政出现问题,大学里头TA名额变少,便没机会了)。至于那些餐厅打工,照顾小孩或担任私人家教教中文之类的工作,一律属于非法活动。

不过奇怪的是,美国的法律虽然不让留学生打工,却鼓励外国人创业,于是只要透过正式的代办公司来申请,将公司注册在自己身处的州,或者最便宜的德拉维尔(Delaware),就可以开始在美国当地任何一州开始做生意营业。我当时为讨生活,创办了一家叫JCTravelMaster的公司,专门做机场接送的业务,并兼卖国际电话卡,自己担任起公司的总经理、会计、司机及清洁工!看起来虽然象是个没有什么搞头的小公司,但因为是自己的事业,时间自由,工时弹性,符合我仍得专注于论文写作的需要,又能赚取时薪30美元左右的收入,打平在美国的基本生活开销,也算不无小补了。

原本在UCR有两个台湾同学会,一个是专属于UCRMBA的台湾同学会(每年去UCR念MBA的同学非常多,于是他们成立了自己的同学会,看过《因为女人我存在》这本书的朋友,应该记得我前女友轩妹的姐姐就是UCR的MBA毕业生),会务繁忙,干部众多,大家向心力较强;而另外一个台湾研究生同学会TOSA则主要照顾其他非MBA科系的留学生,只不过每次举办活动时,参加的人数非常少,大家因为课业繁忙,彼此鲜少交流,整个学生会小猫两三只,经营状态摇摇欲坠。

当时一位跟我交情很好的Ira学长,是台湾研究生同学会TOSA的会长,任期结束后担心后继无人,不希望学生会就这样倒在他的手中,但又发现大多数研究生学习分身乏术,不愿让额外的工作来分心,对此职务避之唯恐不及,于是找上了我,希望我能接任这个没人又没钱的会长工作。因看在跟学长的交情不错,事到如今,由我来扛下这担子!当时我还顺便问学长,要是有新生来的话,我们这个小学生会没有人手负责机场接送怎么办?学长建议,既然我本身就是从事机场接送业务,那不如给新生们打个折扣,算便宜点,也让他们图个方便!

于是,透过网络,上面这位校友道格拉斯和另一位留学生在来美国前便找上了我。在彼此联络的e-mail里,我很明白地告诉他们,研究生学生会没有这个人力做机场接送,但因为个人开的是经营机场接送的公司,于是可以到机场去接他们,只酌收平时价格的一半。在他们到来之前,我还特地去外头弄来两张床垫摆在自家客厅,心想他们刚来到Riverside,若是一时找不到住的地方,可以先住在我那里,房子慢慢再找,毕竟他们来的时间是暑假,也许没那么容易找到房子。至于一个人的收费40美元的接机费被闲贵,更是冤枉,他大概忘了,其中的15元是学生会会费呢!

接他们到了Riverside后,因自己每天都有接机的业务要忙,没日没夜穿梭在学校与机场之间,当然无法好好照顾他们。不过事前有将自身忙碌的理由告诉他们,并将家里的备份钥匙给他们,也大致告诉他们附近餐厅和超市的位置,更在忙碌中抽空带他们到系上报到、去银行开户,还到学校附近找房子。最后帮他们找到住所的那个早晨,因随即就得到机场接送客人,只好在替他们把行李送到新家后,又匆匆忙忙地赶到机场。

大家看他写得那么义愤填膺,把我说得如此恶劣不堪,不过仔细看看内容你会发现,所谓我的“罪大恶极”,不就是我没有在接机时把他照顾得尽善尽美而已,不是吗?我既没有占他们的便宜,更没有盗取他们的钱财,凭什么要被他说成像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一样?于是在初看到那样的留言和文章时,心中也感到非常地不能谅解。

不过,当细细回顾这一切的原委,重新反省检讨自己之后,发现会燃起他心中熊熊怒火的原因,还真的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而是彼此生活背景和价值观差异所造成的结果,怪不得任何人!

自以为是的认知落差

当初自己刚到美国时,选择的是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表演研究系(学习一年以后才跟着自己的教授转学到河滨分校),因为哥哥刚好也在那儿就读,彼此有个照应,所以当时是他来接我的机,帮助我适应当地环境。

大家看到这里不要以为我的运气很好,到一个陌生环境,立刻有自己的亲哥哥提供照顾。如果你看过我以前的著作,应该能够嗅出那么一点我们郑家家庭教育的气氛,完全是属于“强迫孩子成长型”的教育方式。

我老爸从小就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潜移默化,让我们知道凡事一定要靠自己,失败了不准哭,而是要继续尝试,如果再失败,就换另外一个方式再试一次,过程中还绝对不能假手他人,于是间接养成了我们两兄弟什么都自己来、不喜欢麻烦别人的性格。刚才提到初抵美国后有哥哥照顾我,大家可别以为那是多无微不至的照顾。他的脾气跟我爸最像,问他问题时,回应的口气通常不是太好(不过对他喜欢的女生他态度可就很好哩);

再不然就是告诉我别太依赖他,遇到不会的事情自己去尝试,这样就能知道答案,才是最好的学习与教育。同时,他做研究也很忙,根本没太多时间来教我适应环境,所以虽然同他住在一起,多半是各搞各的,很多生活经验都是靠我自己摸索出来的呢!

对他印象最深刻的照顾方式,就是一到了戴维斯以后,先带我到系上报到,向外国学生办事处缴交资料,凭文件申请社会安全号码,再到银行开户,并简单介绍一下住家附近的环境,3个小时内就搞定了。于是,在他这种接待模式的影响下,也以为这些应该就是教导新生最重要的事,并且天真地以为只要做到这些,就算是尽到照顾人的责任了(现在想想还真是不太周到,很有改善与进步的空间)。

当我离开戴维斯,跟着指导教授转学前往Riverside的时候,也是独自开车载着所有家当。在抵达当地后,自己沿街找房子,完全没有联系任何学长,或要求台湾同学会的协助,全部自己来。所以即使后来当了会长,也很自然地以为(真是自以为是啊!)其他同学不会对同学会有过多要求,更何况我接手前的研究生同学会办的活动,从来没什么人前来参加,所以更以为只要在任期内偶尔办办聚餐,将台湾海外经济与教育文化办事处希望我们代为转达的消息,用E-mail的方式转知给其他留学生即可。现在想来,一切也真是我的不对!只不过这种错误,主要受了我根深蒂固家庭环境、教育背景和个人生活经验的影响,满心以为自己会的东西,别人一定也会;自己不需要的东西,别人也应该不需要。

大家看看,一个人生地不熟、到外地读书的新生,对台湾同学会学长姐一定是有所期待,认为“四海之内皆兄弟”,同是台湾人更应该是一家亲,希望学长姐能将他照顾得无微不至,这样错了吗?没错!而一个从小到大都被教育要自立自强,到国外也没受过学长姐帮助的人,满心以为能提供半价机场接送、让新生在自己家里住两天、带他们去系上报到、去银行开户、认识校园环境、寻找未来住宿的地方,就认为仁至义尽,这样错了吗?看来似乎也没错!所以,问题的症结点,真的不在谁对谁错,充其量是彼此价值观和思考方式的不同。

针对这样的情形,唯一的解决方法,大概就是所谓的同理心了。而且我还进一步认为,在为人处世方面,我们不能期待双方都有同理心,应该从自己这方先做起,主动体谅别人,而非要求别人理解我们。

制造双赢的同理心

说真的,我在看到道格拉斯校友第一篇挑衅的文章时,非常地不高兴,认为自己问心无愧,明明已经给他提供了那么多照顾,却被他讲成是一个无情无义、“有异性没人性”,势利又大小眼的家伙,真是情何以堪,于是直接撰文回呛,认为我那几年照顾的台湾留学生、甚至是其他国家的留学生很多,他不该这样以偏概全。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觉得自己当下的响应,还是太冲动了点,一定还有更好的方法能处理,于是就有下面这篇给道格拉斯的公开信。采取公开信的方式,主要是因为他暗我明,不知道回应如何能让他看到,于是用公开信的方式,也让其他读者更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我对自身的检讨改进。

给“你的校友”的一封公开信

希望你能看到。

看到你对我的批评和“爆料”之后,这几天我想了很多。

原本我一直觉得自己在与你发生的事情上并没有做错什么,但是仔细想想,无论如何,当时在Riverside的时候,我的任何行为,只要让你感觉不舒服,对你的心情造成伤害,那么我是该就这个部分向你道歉,不过我请你相信我,我当时真的不是故意的。

因为我那时候在做机场接送的业务,每天东奔西跑,实在没有办法好好照顾你和另外一位新生。但是能否请你想一想,我是不是已经尽力了呢?载你们到我家之后,把钥匙留给你们并让你们住两晚;告诉你们在房子还没找到之前,可以放心地住我家;领你们到校系上报到,了解一下校园周遭;带你们到银行开户,并介绍一下我家周围的环境;帮你们找到房子后替你们把行李带过去……难道只因为我那天得赶去机场载别的客人,没办法帮你把行李搬上楼,就对我这么不爽吗?能不能请你想想我当时做的,而不要老想着我没办法做到的事呢?

不过无论如何,只要你心里觉得受到伤害,那么我还是要跟你道歉。如果你不愿意接受,还是要继续“爆料”的话,那也是你的自由,但是请拿出真凭实据。我在Riverside的时候,只交过两个女朋友,一个韩国人,一个台湾人,其他的女生不论国籍,都只是朋友罢了。我不觉得在Riverside的时候有做过什么对不起别人的事,非事实的指控,也不会因为它被描述得绘声绘影就变成事实。要爆料请拿出真凭实据,最好还能找到“被害人”。如果没有的话,请不要道听途说。

最后,还是要对我的不小心而造成你心理上的伤害说抱歉。在美国读书的日子是很辛苦的,希望你能早日拿到学位,学成归国。

郑匡宇

我在态度上会有如此大的转变,主要是因为在思考整件事情的时候,采用了所谓“偶像范例思考法”,才得出来的结论,这完全得归功于一位我非常尊敬的作家史蒂芬·柯维(StevenCovey)。他在《与成功有约》这本书里头,提到了解决与他人发生冲突和对立的方法,给了我看待这次事件的全新角度。我幻想自己是史帝芬·柯维,并且试着站在道格拉斯的角度,用他的立场和方式来看待整起事件以及自己,努力找出到底该怎么做,才能创造他和我的双赢。

做了这样思考角度的转变,并试图拉高自我视野后,一切解决的方案便豁然开朗。突然发现,其实道格拉斯最在乎的,不就是吐露自身当时受到的委屈,以及希望得到我的一声道歉吗?虽然他因为积怨已深,可能更希望我从此身败名裂才能满足,但我做的事情怎么看也不象是十恶不赦的重罪,所以这项奢望恐怕不太容易达成。不过如果我能设身处地站在他的角度想,确实应该给他一个道歉。无论如何,只要当时自己的作为让他觉得不舒服,就应该道歉。这个道歉,对我来说并无损失,对他来说,却能获得心理上的纾解。

再者,我还思考如何透过这件事而让彼此双赢!借由陪礼的这个动作,能让他赢得了他想要的道歉,而我也能借这封公开信,终止继续抹黑指控(虽然他可能认为那些抹黑指控都是事实),更重要的是,我可以因公开这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及我的回应处置,与读者分享怎样才是未来面对类似情形的最佳方式,提供自身案例供众人参考,也痛定思痛地深刻反省自己,赢得更多人的尊重。

如果正在看这本书的你,未来也遇到类似的情形时,也许可以学习我提供的态度和方法,就伤害对方心情的部分——放低姿态提出道歉,但是也对不实的指控——态度坚持据理力争。在面对别人批评时,除了怒气冲冲地反唇相讥外,还可以运用刚刚提到的那个双赢的思维,让彼此都能找到更好的台阶,结束这场因为价值观差异所引发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