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弃我取也能创奇迹

“人弃我取,人取我予”是战国人白圭首创的经商名言。

白圭(前370年—前300年),名丹,战国时人,曾在魏国做官,后来到齐、秦国。《汉书》中说他是经营贸易发展生产的理论鼻祖,即“天下言治生者祖”。他也是一位著名的经济谋略家和理财家。

白圭和范蠡都提出了农业经济循环说,即农业的丰收和天时有关,认为十二年为一个周期。开始的第一年是大丰收年,此后两年是衰退期,第四年干旱,再两年是小丰收,第七年又是大丰收年,此后两年又衰退,到第十年则又干旱,随之又是两年的小丰收,到下一年重新开始一个周期。

在上述思想的基础上白圭提出了一套经商致富的原则,即“治生之术”,其基本原则是“乐观时变”,主张根据丰收歉收的具体情况来实行“人弃我取,人取我予”。在当时的贸易是以货易货,而白圭的高明之处就是准确掌握市场行情,在别人觉得多而抛售时,他就大量地吃进,等别人缺少货物需要吃进时,他就大量抛出。这样低进高出,必能从中取利,积累财富。白圭在当时的社会中不仅懂得低买高卖的经济基本规律,而且提出了“人弃我取,人取我予”的既简单又高明的理论,这对秦汉以后各代的设市贸易、供输方式都产生了极大影响。

《史记·货殖列传》也记载了一个类似的故事。

战国初,魏文侯任用李悝为相国,厉行改革,加强统治。他实行保护农民利益和发展农业的“平籴”法。所谓“平籴”,就是国家在丰收年份用平价买进粮食,到荒年时以平价卖出,使粮价保持稳定。这样,就促进了封建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的强国之一。

李悝的经济改革,尤其是所实行的“平籴”法,便是受白圭经商经验的启发。经过反复思考,他想出了一种适应时节变化的经商致富办法,这就是白圭所说的“人弃我取,人取我予”。

这个办法说起来也很简单,那就是别人不要的我要下来,别人要的我就给予。

按照这个办法,在丰收季节,农民收的粮食很多,大家都不要,价钱也就便宜下来,他就大量买下粮食。这时,粮价虽然很低,但蚕丝、漆等因不是收丝或割漆的季节,没有大量上市,价钱自然很高,他赶紧把这些货物卖出去。

到了收丝时节,蚕丝大量上市,价钱贱下来,而粮价却高了起来。这时,他就收进蚕丝,卖出粮食。就在这买进卖出之间,牟利致富。

明代山西蒲州人王海峰也是一位深谙“人弃我取,人舍我予”经商之道的人。

明代时期,蒲州人外出经商大多是西到秦陇,东到淮浙,西南到蜀。王海峰一开始也是去了上述地方,但经过一段时间,他认为这些地方经商盈利不太多,便东走青沧。青是指青州,在今山东益都;沧是指沧州,即今河北沧州。这两个地方是明代的长芦盐区,盐行北直隶和河南之彰德、卫辉二府。由于官僚显贵、势豪奸绅上下勾结,这一盐区的运销不能正常进行,商人纷纷离去。但是王海峰认为,这里是春秋时齐国管仲收鱼盐之利的地方,陶朱公也是据此富致千金。

经商就要人弃我取,人去我就。因此,这里正是可以大干一场的地方。他到沧州后,先熟悉该盐区盐政,了解该盐区的运销历史,从中找出经验教训,然后向政府提出了整顿盐制、严禁走私的建议。后来,长芦盐区经过整顿,盐的运销又繁荣起来,盐商又蜂拥而至,长芦盐区的盐税收入比过去增加三倍多,王海峰也成为这一盐区著名的富商。明代大学士张四维说他动辄万金毫不在意,其资产之雄厚就可想而知了。

嘉靖四十二年(公元1563年),王海峰70岁时才离开盐商界回到故里。张四维对他评价说:“蒲州虽然多豪商巨贾,但少见像王海峰这样有雄才大略的商人。”

尽管史料上关于王海峰的经商活动记载十分简略,但他的人弃我取、人去我就的做法,对于我们今天的商业工作者来说,仍是值得借鉴的经商经验。

人弃我取,需要勇气,需要胆略,更需要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