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发问时的即席发言,通常是在会议上、法庭上或学术性的讨论、答辩会上,它大多是被动式的发言。这种发言受发问内容或发问主题的限定,因此,就发言范围来讲是容易把握的。这种答复式的发言,应问一答一,问豆答豆,将所需回答的问题,作条理清楚、内容完整而又是非曲直分明的阐述就可以了。如果是被人质疑,那就将“疑点”所在,做出符合事实和理由充分的回答。如果是法庭上的答辩,就将所涉及问题的时间、地点、在场人、事实的经过等加以阐明,或陈述你的申辩理由。如是学术上的答辩或解释,那你就将你的观点或研究成果,用科学的方法加以论述或阐明,倘若遇到深奥艰涩难懂的问题,可用浅显易懂的形象性的语言加以说明……这样,你便能将你所答的问题说得明明白白了。
必须说明的即席发言这种即席发言,通常是一个问题、一件事情,在被人误解、曲解,群众或听众不甚明白或不明真相的一种解释性发言。这种即席发言既可以是指出、纠正他人的问题的事实真相,也可以是为自己或他人作辩白,以达到澄清事实的目的。这种说明和辩白,一是和盘托出事实,以明真相,用事实来说明问题;二是在道理上充分地加以阐述或说明,要抓住问题或事实的实质,切忌“描绘”、“夸张”之类发挥性言辞,否则会适得其反,把本该容易说明的问题搞得复杂化了,致使听众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