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对恋人不再产生兴趣的理由之一,是他坚定地认为自己非常了解对方。
首先,当一个人在爱另一个人时,不得不产生“共鸣”。不通过共鸣,而仅仅用自己的标准去看待对方的人,是无法理解对方的。这个标准,有时指的是常识。有的人认为“从常识上来考虑,对方大概是这么想的”,他们通过这种方式来解释对方的言行,认为自己能够因此理解他们。但事实是,即使以通常标准去衡量一个人,也很难真正了解这个人的内心想法。
“理解”在法语中叫作comprendre,释义为“包容”。意思是说,当你试图去理解一个人,需要将对方包容进自己理解的框架当中。但在实际情况中,对方一定会超出自己的理解范围。即使你们关系亲密,即使你们深爱着彼此,也不可能做到完全理解对方。
很多人来咨询有关孩子的问题,这些父母大多会说:“孩子的事,作为父母的我们最清楚。”但每当我听到父母的这类言辞,都会不禁思考,如果他们真正理解孩子的话,孩子应该不会成为问题才对。
况且,如果恋人告诉你“我对你了解得一清二楚”,你真的会感到高兴吗?你会不会心想“怎么可能”,然后反驳他呢?
问题并不在于人们无法理解对方,而是有的人明明做不到相互理解这件事,却深信自己做得到。问题在于,明明对方还有着自己不了解的部分,人们却故意将目光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