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指出,如果要在西方言语体系中找一个名词比动词形态更为常用的词汇,那就是“爱”。在他看来,“爱”原本是一个抽象名词,现在已逐渐从人类活动中分离出来,实现了物象化。[16]问题在于,两个人明明只是发生了相爱的行为,却还要考虑他们之间是否存在“爱”这种东西。
人们无法“拥有”行为和过程,而只能体验。所以,人无法“拥有”爱,只能够体会爱。而且,关于爱的体验是不断流动的,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
由于爱是无法拥有的,因此,即使一度爱上过某人,这份感情也可能会结束。也就是说,爱不可能永远保持不变。
既然爱是一场体验,那么努力就是不可或缺的。但这份努力的目标是为了构筑良好关系,绝不是令人痛苦。也就是说,这份努力本身就是愉悦的。
综上所述,爱是一项活动,是一个过程,所以人们无法“拥有”爱。当人们将爱当作可以占为己有的东西时,他们便不再努力去被爱,也不再努力去爱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