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的理由”不计其数

曾经,有学生问我,说她和男友因为工作的关系连续好几个星期见不到面,等好不容易见了面,男友却提出要分手,这是为什么呢?她说,如果他们常常见面,也许能从中找到对方提出分手的理由,比如见面时发生了什么分歧或争执等。可问题是他们压根儿没见面,所以根本找不出对方提分手的理由。

当然,争吵有可能成为分手的契机。但即使发生了争吵,也很可能会和好。所以,争吵并不是造成两个人分开的决定性原因。

然而,如果在争吵前,两人的关系就已经走入下坡路的话,恋爱中的人很有可能考虑到这段关系难以为继,所以选择以吵架为由来坚定分手的决心。

为了坚定分手的决心,或为了向对方说明自己初心已改,都是需要一定理由的。理由充分的话,说服对方的过程也会相对容易。所以说,人们在分手时,并不是因为存在某些理由所以想分手,而是为了分手而找了这些理由。

相恋时被看作对方的优点,很可能摇身一变成为分手的理由。当初随和温柔的人,变成了优柔寡断的人;当初充满男子气概的可靠之人,变成了霸道自我的人;当初规规矩矩的人,现在看来却成了拘泥于细节的烦琐之人。

很显然,这并不是因为对方真的发生了改变,而是因为当你意识到和这个人走不下去的时候,为了寻找分手的理由,有意识地让对方看起来不一样。无论哪一方面,你都会把曾经认为的优点看作缺点,并将其作为分手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