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是恶魔的属性

那些试图通过强制的方式去爱的人,或者试图支配对方的人,其实是没有自信的人。没有自信的人会产生“嫉妒”的情绪。

哲学家三木清曾说过,嫉妒是“与恶魔相配的属性”。他还说:“任何感情如果表现为天真烂漫,通常会具有某种美感。但在嫉妒中是不存在天真烂漫的。”[11]

三木清有言,爱可能是纯粹的,但与之相对,嫉妒始终是阴险的。这句话的引人深思之处在于,爱不一定是纯粹的。

三木肯定其他感情的美妙之处,唯独否定了嫉妒。

爱和嫉妒的共通之处在于,它们比任何其他情思都更“精于算计”和“旷日持久”。爱,如果掺杂了持久的算计,那就远称不上纯粹。不长久的情感虽然很折磨人,然而旷日持久的爱和嫉妒同样令人吃尽苦头。

三木还指出,“强大的想象力”也是爱与嫉妒的共同特征。不过,这种想象力并非用于想象对方对自己的爱,而是用于想象对方是不是不爱自己了,并通过想象找到印证这一点的证据。三木说,嫉妒之所以能推动强大的想象,是因为嫉妒是“基于某种爱”产生的。如果没有爱,嫉妒之情根本不会涌现。但我认为爱和嫉妒根本是两码事。只有嫉妒的人才会这样想象;投入爱情的人并不会产生嫉妒的情绪。

有些人认为,被人嫉妒是被爱的证明,所以他们希望自己被嫉妒。他们甚至说,不被嫉妒就代表没人在乎自己。但其实这些人都在嫉妒对方,自己并不想被嫉妒。他们之所以这么说,只是为了将自己的嫉妒之情正当化。

三木说,嫉妒者总是“外出不顾家”或“成天在忙”。这是因为他们总在不停地寻找证据去嫉妒他人,很难真正平静下来。然而,监视对方不仅毫无益处,还会让关系陷入困境。一直被监视着的话,没有人会感到高兴。

如果缺乏自信,即使被爱着,也会一直担心对方是不是不爱自己了,或是担心有一天会出现竞争对手。这是自卑的体现,是害怕无法将对方留在身边时所产生的情感。

然而,无论多么想留住对方,对方都不是自己的所有之物。阿德勒曾说过,把别人当成自己的所有之物时,就会产生嫉妒之情。[12]即使能把对方像物品一样留在自己身边,也无法留住对方的感情。

阿德勒对嫉妒有着这样的论述:“嫉妒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它可能会表现为对他人的不信任感,可能会一直暗埋心中,也可能会带来无止境的恐惧,随时怀疑自己被人轻视了。”[13]

不信任对方的人会一直监视着对方。他们害怕被人轻视,也就是说没有自信。嫉妒针对的不是你爱的人,而是爱你所爱之人的人,或者是你所爱之人(可能)喜欢的人,也就是所谓“情敌”。当那个人比自己漂亮、比自己年轻时,嫉妒之情就会喷涌而出。爱情本不是能一决胜负的问题,足够自信的人就不会产生嫉妒的情绪。

当人们认为对方比自己优秀,而自己也想变得像他一样时,就会产生嫉妒之情。然而,如果对方比自己优秀许多,有着压倒性的优势,自己无论如何也敌不过的话,嫉妒之情就不会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