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因不孕被家暴致死的22岁女孩,被娘家卖去配了冥婚



01
 
22岁山东女孩方洋洋被婆家虐待致死的事件,成为前几天网络热议的新闻。

方洋洋嫁到张家后,因为迟迟没有怀孕,激起了公婆和丈夫的严重不满。
 
之后,他们认为方洋洋是因为之前流过产才导致不孕的,便开始了对方洋洋的虐待:

他们常常以她懒、不干活为借口,扇她巴掌;
 
把她推出去罚站、挨饿、挨冻,一天最多吃两次饭;
 
三人有时候会一起上阵,用木棍打她,把她脸抓伤,把耳朵打出血...
 
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一个身高170厘米、体重160多斤的姑娘,被虐待得只有60斤。
 


去世那天,方洋洋被公婆和丈夫轮番抽打了三次。
 
直到被活活虐待致死。
 
就是这样一个令人发指的家暴案件,一审只判了公婆张吉林和刘兰英被2-3年有期徒刑,丈夫张丙缓刑三年。
 
更让人气愤和寒心的,还有事件发展后续。
 
那些看似为方洋洋讨公道的娘家人,在她死后,竟然为了几千块钱丧葬费,在火化前给了她配了阴婚,再一次地将她给卖了。
 



真的吃人喝血连骨头都要榨干,简直难以想象这是发生在21世纪的事情。
 



虽然案例极端,但方洋洋却是被家暴女性中的一个缩影。
 
据全国妇联统计,在全国的 2.7 亿个家庭中:
 
有 30% 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被家暴;
 
每年有15.7万女性自杀,其中60%是因为家暴;
 
2014年到2016年,全国涉及家暴的94571件离婚案件中,超过99.9%的施暴者为男性。
 


很多人以为家暴离自己很远,但其实可能就在身边。
 
只是因为有了“家”这道门,让暴力发生的地方变成了一个最隐秘的角落。
 
家,也成了暴力和犯罪的保护伞。
 
 
02
被家暴女性的困境
 
每次家暴事件一出,很多人会发出这样的声音:
 
“为什么不早点离开?”
 
心理学上有个名词,叫“受虐待妇女综合征”。
 
指长期受丈夫或男友暴力虐待的妇女表现出的一种特殊的行为模式。
 
概括来说,就是伴侣之间刚开始发生轻微暴力冲突时,受害者会通过迎合、忍让来避免挨打。
 
过了平静期,施暴者的暴力行为会再次升级,一次打得比一次狠。
 
而受害者,硬生生陷入了“暴力-道歉-原谅-甜蜜-暴力-道歉-原谅-甜蜜”的循环中,越来越无力和被动。
 
大数据也印证了这种行为。
 
受害者平均遭受到 35 次家暴后,才会报警寻求帮助。

即便她们最后清醒过来,想要逃离,也并没有那么简单。
 
人类实验室曾对话过一个被家暴6年的受害者林芳。
 
在家暴一开始,她找过亲人和朋友,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劝她慎重离婚。
 


也报过警,结果,被带走警告的丈夫回来后前脚刚进门,后脚就用椅子砸她,打得比之前更凶了。
 
最后,诉讼离婚,前前后后一年多才得以摆脱恶魔。
 
但这已经算幸运的了。
 
很多被家暴的女人,一生都被葬送在了家庭暴力的漩涡里。
 
在上述的方洋洋事件中,她曾经三次打电话求助熟人,家人们也曾经报警,但最后都不了了之,直到悲剧发生。
 


今年7月份,河南商丘的刘女士,提出离婚后一年还是未能离婚,不堪家暴的她选择了跳楼逃离,致下肢截瘫。
 



被警察误认为自杀后,走投无路的她悲愤发声:
 
“我不是自杀,我是逃生,我只想离婚。”
 
26岁北京女孩董珊珊,结婚不到半年后,开始经常受到丈夫的殴打。
 


在这期间,她逃过,也找过8次警察,但每次都不了了之,换来的是一次比一次狠的殴打。
 
最后,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失败,等待6个月后的第二次起诉时,被丈夫殴打致死......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家暴男,居然只被判了6年6个月。
 
更让人绝望的是,这个恶魔出来后,又对下一任妻子疯狂家暴。
 


即便离婚成功,也依然有可能像拉姆一样的结局。
 


对于大部分家暴受害者而言,她们不是甘愿承受家暴,而是摆脱比想象中困难。
 
不是不想逃离,而是逃不了。
 
从家暴开始,她们要承受来自四面八方的困境。
 
这些困境来自施害者,也可能还来自自己、家人,经济处境,以及职能部门和法律。
 
如果家暴只是简单说一句“不”能解决,就不会有这么多悲剧发生了。
 
 
03
 除了被家暴女性的自救,我们还能做什么
 
今天是国际反家暴日,很多主流媒体都在为此发声。
 
比如,央视新闻和丁香医生联合推出的“9个关于家暴的真相”。
 




意在提醒女性认清家暴的真相,鼓励她们学会发声和反抗,对家暴说“不”。
 
这是好的,但远远不够。
 
因为家暴问题最关键的地方,是出现在施暴者身上,而非女性不发声。
 
2014年到2016年,全国涉及家暴的近10万件离婚案中,只有3741件被认定存在家暴行为,认定率不足4%。
 


湖北反家暴公益组织发起人万飞就曾说:
 
“没有外界的干预,家暴会持续发生,但及早干预,结果却可能完全不同。”
 
他曾讲过一个联动公安、法院,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因家暴引起危机的成功案例。
 
一位长期受家暴想要离婚的女子,因为丈夫一句“没钱就别想离婚”,走投无路之下站在6楼楼顶以自杀相威胁。
 
消防、公安和医生都聚集在楼下后,他还是没能成功劝解这位女子。
 
最后,他找来了当地法院的一名法官杨忠。
 
杨忠直接把工作证扔给了闹自杀的女子说:
“你要离婚得找法院对不对,我就是法官。你下来我陪你去办手续。”

一个小时后,女子终于从楼顶下来了。
 
公安局负责把她丈夫带来,在法官的陪同和调节下,双发签署了离婚协议。
 
“万家无暴”最早的项目试验区的数据也显示,公安机关对施暴者的不同方式,震慑力的强度依次是:
 
拘留>出具告诫书>口头教育。
 
41名被拘留的施暴者中,无一人再犯,警方出具的告诫书也将家暴复发率由口头处置的12%左右降到1%出头。
 
但前提是,公权力积极地介入和善后。
 
而不是像那几个被殴打致死案例中的公安一样,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以“家务事”为由和稀泥,消极对待。
 



我们作为局外人,与其质问家暴受害者“为什么第一次家暴不离开他”。
 
不如,打破沉默,去支持和理解他们,别让她们在黑暗的深渊里孤军奋战。
 
因为,那些对被家暴者的问责、猜测,看似随意的几句话,实则在无形之中就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二次伤害。
 
同时,我们也要呼吁法律加大对施暴者的惩罚。
 
就像方洋洋案和董珊珊案,如果坐几年牢就能抵消一条人命,这种不痛不痒的惩罚,于他们而言,其实根本没什么震慑力度。
 
家暴本质是暴力犯罪,有发生暴力的地方,就是犯罪现场,哪怕这个地方叫做“家庭”。
 
不能因为有了家庭这层关系,就成为暴力和虐待的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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