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强迫自己爱上强奸犯”:网友发文,字字泣血

“我强迫自己爱上强奸犯”:网友发文,字字泣血
原创 秋叶遥 花瓣志 昨天






最近,一位网名为“加油吧Vicky”的女生在微博血泪控诉,

称自己被罗某多次强奸,其遭遇让无数网友愤怒不已。



女生说,在大四毕业前夕,罗某在网上搭讪追求,说对她“一见钟情”。

她一开始就罗某无感,但罗某仍紧追不舍。

6月的一天晚上,罗某约她出来吃饭。

吃饭时,罗某不停地劝她喝酒,“这个酒很好喝,不会醉的”。

接着,又拽着她去网吧上网。总之就是找各种理由拖延时间。

于是,就这样“不小心”错过了学校门禁时间。

接下来发生的事,便是最典型的“约会强奸。”




罗某承诺自己会开两间房,并让女生放松戒备:“我是那种人吗?”、“我不会碰你的”。

但刚一进房间,罗某就露出了本性,兽性大发。

在强奸发生后,罗某说,
“我太爱你了,才会强暴你”,
“其他男人追女生也是这样做的”。

因为缺乏恋爱经验,加上罗某的诱骗,女孩最后已经分不清这到底是“强奸”还是“爱”了。




她与罗某确定了恋爱关系,努力对罗某好,生怕罗某抛弃自己。

“我强迫自己努力爱上他,因为越爱他,我的痛苦程度就越轻。”

她说,自己因为罗某意外怀孕,却被他全家人逼着堕胎,还被骂“不知羞耻勾引别人。”


她原本打算把这段屈辱的经历永远埋葬在心底。

对方也曾威胁她,要是敢说出去就曝光她的裸照,毁了她的声誉。



据女生称,受害者不止她一个。

在两周前,她从罗某的同学那里得知,罗某在大学期间以同样的方式强奸过另一个女生,还到处炫耀。

于是,她下定决心要曝光罗某的作为,并“做好了毁灭的准备”。

现在,案件正处于等待开庭的阶段。

究竟发生了什么,到时自会水落石出。

目前,双方都在不断拿出新的证据,事件仍在不断发酵。

许多网友纷纷质疑:

在被强奸后,女生难道不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吗?怎么可能会与对方确定恋爱关系?

电影《不能说的夏天》就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青春阳光的女孩白白怀揣音乐梦想,去往一所研究所深造。



在学校乐团中,白白被李教授的才华所吸引,希望向他深入学习,便前去应聘教授助理。

未曾想,对师长的崇拜之情却被衣冠禽兽利用。



李教授在反锁的办公室里强奸了懵懂的白白。

之后的几个月中,李教授又一而再、再而三地侵犯了她。

在恐惧与羞耻中,
白白逼迫自己接受“爱上教授”的念头,
并试图通过自残来减轻负罪感。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白白都与李教授保持着无比暧昧的关系。

至少,在外人看来是如此。

如果此时白白当众揭开李教授的罪行,
接下来她会面对什么?

学校会劝她“顾全大局”;
父母会责骂她“不自爱”;
同学会指责她“是不是你去勾引老师的”;
李教授则会凭借德高望重的地位逃脱惩罚。
……



事实上,在强奸发生后,许多受害者都会一次又一次地纵容对方伤害自己。

施暴者说“我太爱你,才会强暴你”,
受害者逼着自己信了。

因为她惧怕荡妇羞辱,
因为她无法接受被侵犯的事实,
因为怕别人说她“被毁了”、“贞操没了”、“没人要了”,
所以她选择用“爱”来掩盖痛苦。

就像房思琪用来麻痹自己的话:

“我想出唯一的解决之道了,我不能只喜欢老师,我要爱上他。

你爱的人要对你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



既然是受害者,她们为什么不敢说出口?
为什么不敢曝光一切?

看了这些乌七八糟的评论,
我或许找到了答案。

“诬告别人强奸,死后堕入阿鼻地狱。”




“多次强奸?女的也不是好鸟!”



“怎么看都是找男方要钱不给,然后恼羞成怒。”




事件还没有一个定论,这些人已经恨不得把女生狠狠踩在脚底。

这只是网络,这些语言暴力,
并不会直接落在受害者的身上。

而在现实生活中,
街坊邻居的吐沫就能把人淹死。

第一次被强暴后,女孩觉得自己“脏了”,
于是疯狂清洗自己的身体,
导致最关键的证据消失殆尽。

喷子们说:
“谎话连篇,单凭一张嘴就想毁掉一个人?”

在无数次痛苦挣扎后,
为了不再出现新的受害者,
一些女孩勇敢地站了出来。

喷子们说:
“我看就是钱少了没谈拢,仙人跳。”



只要受害者表现得有一点点不完美,
就会被狠狠揪住不放,
被逼入无法直视阳光的角落。

全社会都在骂女生不检点,
施暴者就此隐去罪行,
继续去猎杀新的女孩。

除非她全力以赴与施暴者搏斗,
否则就是对这段关系乐在其中。

这样的指责,我见过太多太多了。

《黑箱》的作者伊藤诗织在采访中说,当她在警察局讲述自己被强暴的经过时,警察问她:

“你怎么不哭呢?你不够悲伤。”
“我们不太相信你刚遭受过这样的事。”





想起之前和男性朋友聊起此类事件时,他得出的结论是:所以女孩要学防身术自卫。

聊到家暴时,他觉得解决方法是女孩要擦亮眼睛。

就像这条评论:“以后如果生女儿,绝对不能把她教成傻白甜。”



我相信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都是出于善意。

但是,难道所有的努力都要女生一个人去做吗?

我想起了《一个母亲的复仇》中那位母亲的话:



“我花了20年教会我女儿如何保护自己,而你却一秒都没有教过你儿子不要伤害他人”。



最让人寒心的,
就是当女孩子打扮得漂漂亮亮,
满心期待的想要去认识这个五彩斑斓的世界,
尽情释放可爱的时候。

却总有人站在黑暗里,想着怎么毁掉她。





她们相信世界美好,
相信善总是远大于恶,
她们错了吗?

当恶降临到她们头上,无助,挣扎,
大多数最后被迫选择沉默。
她们错了吗?

我想告诉女孩子们,
那是施暴者的耻辱,不是你的。

当看到“女孩的贞操没了”,“女孩还怎么嫁人”,“女孩子一辈子都毁了”,这种字眼时,千万千万要警惕。

这样的言论比起同情,
更像是对女孩未来的“诅咒”。

除了表达女孩遭受的伤害,更是在暗示女孩“脏了”、“没有男人愿意要这样的女生”。



失去“贞操”的永远不会是那些受害者们。

那群猥琐恶心的禽兽,
才是真正失去了贞操的人。

不要用禽兽造成的的污点绑架她的一生。
这只会让受害的女孩更厌恶自己,
更不敢讲出自己遭受的伤害。

马丁·路德金说:

“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喧嚣,而是好人的沉默。”

沉默只会让坏人变本加厉。



@加油吧vicky 说,有近20万女孩发数千字的私信,向她哭诉自己被强奸的遭遇。

“被亲生父亲强奸不敢报警,妈妈让她闭嘴。”
“十岁那年被小混混同学强奸。”
……
种种悲剧,字字泣血。


还有许多许多人,在评论中诉说自己同样的经历。





如果不幸遭遇了性侵,你会怎么办?



在《知晓我姓名》中,作者写道:

至少有五分之一的女性曾遭到性侵,
每1000件性侵案中只有230件报告给了警察,
这意味着有四分之三的受害者保持沉默。





这本书的作者,华裔女孩香奈儿·米勒,是“斯坦福大学性侵案”的受害人。

因为罪犯布罗克·特纳“游泳新星”的特殊身份,他几乎完美地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面对不公正的司法审判,米勒毅然决然地站出来为自己维权。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审理该案的法官最终被罢免,加州也因此通过了两项严惩性侵罪犯的新法案。

在这里,我想向这些敢于发声的勇敢女孩们致敬。

她们用行动告诉我们,
破除“受害者有罪论”魔咒的唯一方法,
就是打破沉默。

阿桑奇说过一句话,至今仍记忆犹新:
“我们都知道皇帝没穿衣服,
但一旦有人公开说皇帝没穿衣服,
一切就都会改变。”

只有当我们打破“沉默的螺旋”,
这个世界才会越来越温柔,越变越好。


危险离你到底有多近?

这几天在网上热传的一则酒里下药的视频,

让人细思极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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