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经熊,字德生,英文名为John C. H. Wu,1899年3月28 日出生于浙江觐县一位开钱庄的商人之家,早年父母双亡。6岁时起,他开始接受中国传统式的启蒙教育,阅读"四书"、"五经"一类的书。9岁时开始学习英文,以后又接触到一些西方近代的自然科学知识。1916年吴经熊考入上海沪江大学(Shanghai Baptist College)学习理科。不久就在同学与好友徐志摩的相约下,转入天津的北洋大学(Pei-Yang University at Tientsin)法律预科,但他只在北洋大学读了一个学期便又返回上海,并在1917年秋进了刚刚创办2年的东吴大学法科(Law Department of Soochow University)。吴经熊在东吴读书期间,学业相当优秀。同时在笃信基督的教务长兰金(Charles Rankin)--他是东吴法科的创...
吴经熊,字德生,英文名为John C. H. Wu,1899年3月28 日出生于浙江觐县一位开钱庄的商人之家,早年父母双亡。6岁时起,他开始接受中国传统式的启蒙教育,阅读"四书"、"五经"一类的书。9岁时开始学习英文,以后又接触到一些西方近代的自然科学知识。1916年吴经熊考入上海沪江大学(Shanghai Baptist College)学习理科。不久就在同学与好友徐志摩的相约下,转入天津的北洋大学(Pei-Yang University at Tientsin)法律预科,但他只在北洋大学读了一个学期便又返回上海,并在1917年秋进了刚刚创办2年的东吴大学法科(Law Department of Soochow University)。吴经熊在东吴读书期间,学业相当优秀。同时在笃信基督的教务长兰金(Charles Rankin)--他是东吴法科的创办人--的感召下,他对《圣经》发生了兴趣,而且接受了卫理公会教堂的洗礼。1920年吴经熊作为东吴法科的第三届学生毕业,获法学士学位(LL. B.)。
随后,远赴美国留学。始入读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Law School, University of Michigan)。1921年,即在颇具影响的《密歇根法律评论》(Michigan Law Review)上发表了一篇法学论文,题为《中国古代法典与其他中国法律及法律思想资料辑录》(Readings from Ancient Chinese Codes and Other Sources of Chinese law and Legal Ideas),是其法学研究之始。1921年,获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取得博士学位后,吴经熊受资助开始游学于欧洲。他曾在法国巴黎大学、德国柏林大学等欧洲著名学府从事哲学和法学的研究。游学法国期间,著有法语论文《国际法方法论》(La Methode du droit des gens),《成文国际法》(Le Droit des gens positif)和《论自然法》(Droit Naturel)。1923年,吴经熊应邀回到美国,在哈佛大学进行比较法哲学的研究。
1924年,回国,出任东吴大学法科教授。1927年,出任上海特别市法院法官,并兼任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1928年,出任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的立法委员。1929年,出任上海特别市法院院长。
1929年,受邀请出国前往美国哈佛大学和西北大学讲学。1930年,回国。1933年,出任立法院宪法草案起草委员会副委员长,任上公布有《中华民国宪法第一草案》,被称作是《吴氏宪草》。1935年,吴经熊创办了《天下月刊》。
1937年,皈依天主教。1940年,吴经熊和妻子儿女移居意大利罗马,并同时出任中华民国派驻教廷公使。1946年出任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9年,受聘出任美国夏威夷大学中国哲学之客座教授。1950年,出任美国新泽西州西顿哈尔大学法学教授。
1966年,移居台湾,出任中国文化学院教授。1986年2月6日,逝世于台湾,享年八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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