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布利选集txt,chm,pdf,epub,mobi下载 作者: [法]马布利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译者:何清新 出版年: 1960-4 页数: 214 定价: 8.5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政治法律社会 ISBN: 9787100025249 内容简介 · · · · · ·《马布利选集》根据苏联科学院出版的俄文译本译出,附有苏联科学院院士沃尔金的论文:《马布利的社会学说》以及俄文本译者的注释。马布利(1709-1785)是18世纪法国空想主义的先驱。他坚决反对私有财产制度,认为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破坏了自然秩序,只有消灭私有财产制度,才能消除贫富对立。马布利的社会改革思想带有明显的平均主义倾向,是小资产阶级空想社会主义的典型。 目录 · · · · · ·论法制或法律的原则第一篇 第一章 为了判断最有益于社会的法律,应当知道自然界赋予了人以什么幸福,它在什么条件下准许人享受幸福。立法者的责任,在于促进使我们结成社会的那些社会品质的实现。 第二章 自然界希望公民的财产和地位平等成为国家繁荣的必要条件。 第三章 关于私有制的建立。私有制不是使人结成社会的原因。自然界要求人们走向财产公有。 第四章 恢复已被破坏的平等时所面临的不可克服障碍。在我们所处的事物秩序下,立法者应当慎重地尽自己的一切力量去反对贪婪和虚荣。 · · · · · ·() 论法制或法律的原则 第一篇 第一章 为了判断最有益于社会的法律,应当知道自然界赋予了人以什么幸福,它在什么条件下准许人享受幸福。立法者的责任,在于促进使我们结成社会的那些社会品质的实现。 第二章 自然界希望公民的财产和地位平等成为国家繁荣的必要条件。 第三章 关于私有制的建立。私有制不是使人结成社会的原因。自然界要求人们走向财产公有。 第四章 恢复已被破坏的平等时所面临的不可克服障碍。在我们所处的事物秩序下,立法者应当慎重地尽自己的一切力量去反对贪婪和虚荣。 第二篇 第一章 在建立了财产私有制的国家里,消灭贪婪或至少防止由此产生的部分罪恶所必要的法律的性质。 哲学家经济学家对政治社会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秩序的疑问 第一封信 致《公民日志》的作者 第二封信 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封信 本书所述的谈话是在什么场合下进行的。第一次谈话。对于公民服从他在其管辖下生活的政府的一般意见。 第二封信 第二次谈话。在每个国家里,公民都有权努力建立最能创造社会幸福的政府。公民的建立这种政府的义务。公民为此应当使用的手段。 第三封信 第二次谈话的继续。我对斯坦霍普爵士提出的异议。他的答复。 第四封信 第三次谈话。研究西塞罗的法律论的若干片段。不应当服从不公正的法律。各族人民建立英明的或不公正的法律的原因。 附录 沃尔金:马布利的社会学说 马布利传略 注释 马布利著作的俄文译本 马布利的著作的初版年代 有关马布利的文献 · · · · · · () |
深入浅出
文字表现力极强
力荐
有思想